我国外资准入负面清单连续第五年缩减

2021-12-29 07:52:11 来源:山西日报

据新华社电 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27日对外发布《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1年版)》和《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1年版)》,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连续第五年缩减全国和自贸试验区负面清单。  根据2021年版全国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在汽车制造领域,取消乘用车制造外资股比限制以及同一家外商可在国内建立两家及两家以下生产同类整车产品的合资企业的限制;在广播电视设备制造领域,取消外商投资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及关键件生产的限制。  2021年版自贸试验区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制造业条目清零,同时探索放宽服务业准入。在市场调查领域,除广播电视收听、收视调查须由中方控股外,取消外资准入限制;在社会调查领域,允许外商投资社会调查,但要求中方股比不低于67%,法人代表应当具有中国国籍。  2021年版全国和自贸试验区外资准入负面清单,进一步缩减至31条、27条,压减比例分别为6.1%和10%。此次缩减进一步深化制造业开放,在自贸试验区探索放宽服务业准入,并提高外资准入负面清单精准度,优化外资准入负面清单管理。  2021年版外资准入负面清单的说明部分增加了“从事外资准入负面清单禁止投资领域业务的境内企业到境外发行股份并上市交易的,应当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境外投资者不得参与企业经营管理,其持股比例参照境外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有关规定执行”的新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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